2024年10月18日15时,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展开钦江水质惯例监测中发现,(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衡量准则为0.00010mg/L)。得悉状况后,钦州市发动Ⅳ级呼应并提级指挥,敏捷采纳溯源断流、水质监测、污染源管理、供水保证等处置办法。据监测成果,市城区榜首、第二水厂出水水质一向继续安稳合格。自10月20日12时起,钦江干流铊浓度全面合格。
经查询,此次钦江水质反常污染源来自钦江支流某固废收回加工点,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已依法采纳强制办法,案子正在侦查中。
下一步,钦州市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测定的力度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,全力保证生态环境安全。